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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互联网域名变更(驻外互联网域名变更怎么办理)

2024-09-18 admin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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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医保为医疗机构服务可以做到什么?

1、医保为医疗机构服务可以做到什么?

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2021年底前,实现全国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并适时调整更新。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四最”要求,坚决取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之外的办理环节和材料。规范压减医保支付自由裁量权,完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积极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避免医疗机构年底突击“控费”。推行医保报销集成套餐服务,以保障群众办好医保报销为主线,实施流程再造,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成,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

(五)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不分险种、不分事项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鼓励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进驻政务服务综合大厅,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税务等部门业务衔接,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探索在地市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一单结算,最多跑一次。

(六)推进“互联网 医保服务”。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实现“掌上办”“网上办”。积极推进“互联网 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和医保支付政策,根据服务特点完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实现处方流转、在线支付结算、送药上门一体化服务。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加快完善本地区“互联网 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协议管理。畅通医保咨询服务渠道,加强智能知识库建设,向群众提供应答及时、咨询有效、解决率高的专业化医保热线服务。积极探索医保服务事项“视频办”。

(七)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求,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推进跨统筹区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实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跨省通办”。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网上办”“就近办”,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加快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备案,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加强医保与财政、税务部门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全国医疗费用电子票据库,实现与医保系统、医院端的对接。逐步实现住院、门诊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八)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发挥乡镇(街道)作为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下放至村(社区)一级办理。鼓励将门诊慢特病种认定、新生儿参保等与就医过程紧密相关的事项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拓展自助服务功能,在指定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自助服务区,方便群众查询及办理基本医保经办业务。

(九)优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公开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条件,对所需提供的材料实施清单管理,并明确不予受理情形,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不设“玻璃门”,做到一视同仁。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提出的定点申请并组织评估,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服务协议。

(十)完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纳入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依托乡镇(街道)服务站完善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丰富保险品种,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服务,提高医保精算水平,建立绩效评价和优胜劣汰调整机制。

(十一)强化医保服务数据支撑。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目标,依托全国统一的技术体系和架构,加快推进各地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应用,并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全面推行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落地应用,实现全国医保系统和各业务环节的“一码通”,逐步实现医保数据的聚合贯通、深度挖掘及在线应用。提升医保一体化经办、便捷化服务、智能化监管和科学化决策能力,提高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新生儿、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群体参保数据管理,防止“漏保”“断保”。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数据共享枢纽,建立医保部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动态维护,做实参保基础数据。

(十二)打造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统一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落实好“好差评”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开展创先争优,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行风建设,开展体验式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加快推进全国县区以上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窗口全覆盖,为群众提供更好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

(十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医保基金全过程监管,完善法规,依法严厉打击诱导住院、虚开费用单据、过度诊疗等欺诈骗保行为,守好群众“保命钱”。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快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落地应用,与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全面对接。针对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特点,完善智能监控知识库和审核规则库,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强化事前、事中监管,事后运用大数据筛查医疗费用异常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运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参保人“刷脸”就医住院,杜绝“假病人”;医师“刷脸 定位”双重认证,杜绝“假医生”。

三、加强组织保障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积极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机制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医保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落实落细。

(十五)优化资源保障。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医保经办机构资源配置,加强履职所需的技术、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合理配备与定点医疗机构数、参保人员数以及工作职责相匹配的经办力量,推进医保经办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接下放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业务指导。

(十六)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区要及时总结评估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有效做法,倡导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便利参保群众享受医保服务,打造医保服务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良好氛围。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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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作为医疗费用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为医疗机构提供资金支持,以缓解医疗机构的财务压力,促进医疗服务的提供。医保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资金支持:医保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医疗机构购买药品、设备、设施等,以及用于医疗服务的培训和维持。

降低成本:医保的限制措施可以帮助医疗机构控制成本,降低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从而减轻医疗机构的财务压力。

提高服务质量:医保对医疗机构的运营提供资金支持,可以帮助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

促进医疗服务的普及:医保的普及,可以帮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医疗服务的保障,促进医疗服务的普及。

医保为医疗机构服务可以做到以下方面:

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要求。

药品和耗材采购:医保支付的药品和耗材应当按规定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医保基金结算: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结算,按照医保协议的规定执行。

信息管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传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要求的相关信息,包括就诊信息、药品和耗材使用信息等。

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配合。

医疗服务改进: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通过以上措施,医保可以为医疗机构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医保服务内容包括:

疾病治疗措施;疗养休养措施;诊疗检查费用;相应的药品消耗;其他。

特殊性医疗服务项目的费用基本上由个人负担,包括美容、矫正畸形、药膳治疗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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